消費分期 - 預借/分期/紅利 | 第一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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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分期輕鬆刷

開門圖示 低門檻

單筆交易滿3,000元(含)以上,即可申請。

行動網絡 輕鬆辦

網路、電話皆可申辦,流程簡便。

鈔票 靈活付

3期、6期、12期、18期或24期,任您選擇。

申請方式:

只要您在刷卡消費交易後,至您帳單日期(結帳日)前3天(遇例假日請提前辦理),來電或線上即可申請。

電話符號 申請專線:

(02)-2173-2999

書籤符號 範例說明:

以購買數位相機為例,刷卡金額NT$100,000,辦理消費分期,則各期開辦費,每月分期本金,首期利息如下:

消費分期輕鬆刷範例說明表格
分期期數 分期利率(註) 每月分期本金(NT$) 末期分期本金(NT$) 首期利息
3期 5.88% 33,333 33,334 490
6期 8.88% 16,666 16,670 740
12期 11.88% 8,333 8,337 990
18期 12.88% 5,555 5,565 1,073
24期 13.88% 4,166 4,182 1,157

註: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等於分期利率(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3年4月30日)。

  1. 本專案僅限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申請(不含公司卡、VISA金融卡、悠遊DEBIT卡、政府採購卡、分期卡),惟正、附卡之消費均可申請,且於持卡人原信用額度內承作。
  2. 以下為重要訊息申請「消費分期」需於信用卡原額度內申請,臨時額度不可申請消費分期。
  3. 以下為重要訊息申請「消費分期」者適用本專案約定條款規定之費用及分期還款之利益。
  4. 以下為重要訊息持卡人不得中途要求更改本活動還款期數,並於完全清償前不可要求更改帳單週期。
  5. 使持卡人同意所申請之交易金額及「消費分期」本金金額可能會有重覆佔用1個工作天之信用額度(若申請時間在每日下午3點之後則可能為2個工作天)。「消費分期」交易入帳日、本金金額、開辦費及利息計收方式均以本行系統為準。
  6. 「消費分期」收費方式:「本金按期平均攤還,各期利息按剩餘本金計收」,可分以下為重要訊息3期、6期、12期,18期或24期攤還。3期分期利率5.88%、6期8.88%、12期11.88%、18期12.88%24期13.88%首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利息於申請本分期付款服務之次一期開始計收。各分期利率等於總費用年百分率。
  7. 「消費分期」自核准日起,申請本金將依申請人選擇之還款期數按每月為1期平均攤還(下稱「每月分期本金」)。
  8. 「消費分期」每月分期本金及利息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持卡人應每期按時繳納每月分期本金,需於帳單繳款截止日前全額繳清,若持卡人遲繳或未全額繳清,將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依持卡人與本行約定之循環利率計收遲延期間利息(起息日為當期繳款截止日),並另計收違約金。如經催收未償還每月分期本金,或於還款期間內取消卡片,則所有剩餘未還之本金將視為全部到期,並全部列入下期帳單應繳金額內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若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消費分期」本金部份。
  9. 若持卡人或第三人欲提前清償,則本行有權一次收取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本金,惟仍需繳納當期帳單分期之利息費用。
  10. 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若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消費分期」本金部份。
  11. 若計算每期平均攤還之本金金額有小數點產生將直接計算到個位數,且最後一期的每月分期本金為最後的分期本金餘額。利息計算如有小數點產生,將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12. 除本行同意外,持卡人因自行申請停用,或因違反本行信用卡條款約定,遭本行停用者,對本行所負之一切債務,包含原合意分期而未償還之金額均視同於停卡日到期,持卡人應一次償還。
  13. 辦理消費分期成功後,可於7日內致電一銀客服專線(02)2173-2999解除本專案之申請。
  14. 重要訊息:本分期付款活動不適用預付型商品(含直銷美容、補習班、健身房、留學中心等具遞延服務性質之商品/服務)、預借現金、基金扣款、eToro境外投資平台及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餘額代償,其他分期付款業務或其他本行公告不適用分期之業務。亦不得與紅利折抵併同使用。
  15. 若當月之「帳單結帳日」與「分期請款日」同時為休假日,可能發生當期分期本金及利息未及請款,次期合請2期款項之狀況。
  16. 本行所提供之分期付款活動,係為信用卡卡友之服務措施,與商品/服務出賣人彼此間並無代理、合夥或任何其他從屬關係存在,若對商品/服務本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商店尋求解決。
  17.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消費分期」與否以及決定核准金額、分期期數、開辦費及分期利率調整之權利。
  18. 持卡人業經合理期間內審閱本約定事項全部條款,且已充份瞭解「消費分期」專案約定事項並同意其內容且願意確實遵守。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年利率之浮動利率為第一銀行放款基準利率+2.31%~9.31%;固定利率為15%|差別循環信用適用之年利率依電腦評定,最高為15%.利率之基準日為2015年9月1日|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金額X3.5%(最低新臺幣100元/3.5美元/400日圓/3歐元計)其他收費項目及權益請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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