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動支付
活動期間
2025.1.1~2025.12.31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信用卡一般消費(限感應支付)成功者,每筆交易享2%刷卡金回饋,活動期間每實體卡每月回饋上限100元。
- 每月本活動回饋金額上限60萬元,超過即停止回饋。
- 回饋方式:每兩個月結算回饋一次(回饋週期為114年1~2月、3~4月、5~6月、7~8月、9~10月及11~12月),並於結算結束之次兩個月回饋刷卡金至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 本活動消費購物僅限國內(台、澎、金馬地區)信用卡一般消費(排除行業代碼為5542、8062、9399之交易,行業代碼由國際組織訂定,提供收單機構標明商店服務類型)。交易狀況依各店家(商家)現場刷卡機、POS機設備回傳資料為準,且不含國外交易(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交易幣別非新台幣,或是被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之交易);或購買商品禮券、加值卡類、遊戲點數、代收售商品及預授權(如:加油)交易;或繳納稅款、信用卡費、學費、醫療費、公用事業費用、各行政機關規費或罰鍰、燃料費、保費、代扣基金等非消費款項;或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如停車場、餐飲店、販賣機等)或其它經主辦單位公告不回饋之項目。信用卡分期付款以一筆交易及總金額計算,且第一期需已請款入帳。。
- 每筆成功交易之刷卡金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新臺幣元。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之「消費日」為準,以交易先後順序計,付款失敗、退貨退款、取消之交易不列入計算。
- 每月回饋總金額如提前達上限,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將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推播通知,並於活動網頁公告。
- 本行發放回饋刷卡金時,符合本活動回饋辦法之「HCE手機信用卡」及「台灣行動支付APP」均須為有效,若上述任一條件非為有效狀態,則取消回饋資格。
- 回饋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無法要求領現或溢繳領回、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
-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臺灣行動支付公司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臺灣行動支付公司及本行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傳輸交易資料有失敗、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或請求賠償。
- 臺灣行動支付公司及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有人為操作之情形,對於有偽造、詐欺或冒名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獲得回饋刷卡金者,經查證屬實,臺灣行動支付公司及本行除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追回刷卡金,且得依法令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
- 活動期間卡片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其他違反第一銀行信用卡契約等情事時,第一銀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
- 臺灣行動支付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