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1年01月27日
公告內容
第一商業銀行「簽帳金融卡特別約定事項」修訂公告
簽帳金融卡特別約定事項:
修正後條文
(自2021.4.1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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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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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詞定義 「持卡人」指經貴行同意並核發簽帳金融卡之人。 「簽帳金融卡」指持卡人除可依金融卡約定執行一般金融卡之使用外,亦可使用於貼有VISA貼紙的特約商店簽帳扣款,簽帳扣款金額將由貴行先行於簽帳金融卡之指定扣款帳戶圈存,待特約商店請款時,再做解圈扣款交易,在特約商店未請款前,所有帳戶內圈存金額仍依原約定之利率計息給持卡人,若圈存後三十一個日曆日,特約商店仍未請款,則由本行系統將該筆簽帳扣款金額自動解圈,惟若特約商店超過三十一個日曆日再來請款,只要係持卡人之簽帳扣款,仍將委請貴行逕行由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扣款。本約定事項所稱簽帳金融卡適用於VISA金融卡及悠遊Debit卡。 (略) |
(一)名詞定義 「持卡人」指經貴行同意並核發簽帳金融卡之人。 「簽帳金融卡」指持卡人除可依金融卡約定執行一般金融卡之使用外,亦可使用於貼有VISA貼紙的特約商店簽帳扣款,簽帳扣款金額將由貴行先行於簽帳金融卡之指定扣款帳戶圈存,待特約商店請款時,再做解圈扣款交易,在特約商店未請款前,所有帳戶內圈存金額仍依原約定之利率計息給持卡人,若圈存後十三個日曆日,特約商店仍未請款,則由本行系統將該筆簽帳扣款金額自動解圈,惟若特約商店超過十三個日曆日再來請款,只要係持卡人之簽帳扣款,仍將委請貴行逕行由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扣款。本約定事項所稱簽帳金融卡適用於VISA金融卡及悠遊Debit卡。 (略) |
(七)特殊交易 ~2.(略) 自動化設備交易中之「自助加油」交易,或其他特殊授權交易,貴行得先自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之可用餘額內圈存保留固定金額(目前為每次新臺幣1,800元),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向貴行請款時(即扣款日),貴行再按實際應付消費款項扣款支付之。前揭特殊授權交易之類別,將於貴行網站上公開揭示。 |
(七)特殊交易 ~2.(略) 自動化設備交易中之「自助加油」交易,或其他特殊授權交易,貴行得先自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之可用餘額內圈存保留固定金額(目前為每次新臺幣800元),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向貴行請款時(即扣款日),貴行再按實際應付消費款項扣款支付之。前揭特殊授權交易之類別,將於貴行網站上公開揭示。 |
(十一)繳款 持卡人同意於簽帳扣款時,貴行得先自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將該應付簽帳款項圈存(持卡人無法提領該圈存款項),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向貴行請款時(即扣款日),貴行再將該應扣款項支付之。但如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自簽帳扣款日起三十一個日曆日止仍未向貴行請款,貴行即應解除該圈存款項。 (略) |
(十一)繳款 持卡人同意於簽帳扣款時,貴行得先自持卡人「指定扣款帳戶」將該應付簽帳款項圈存(持卡人無法提領該圈存款項),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向貴行請款時(即扣款日),貴行再將該應扣款項支付之。但如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自簽帳扣款日起十三個日曆日止仍未向貴行請款,貴行即應解除該圈存款項。 (略) |
(十六)契約之變更 本約定事項如有修改或增刪時,貴行以書面、法令允許之方式或其他經貴行同意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但下列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前六十日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包含但不限於e-mail、簡訊、網路、QR CODE、APP及語音等)通知持卡人,並於該書面或電子化方式以顯著明確文字載明其變更事項、新舊約款內容,(略) |
(十六)契約之變更 本約定事項如有修改或增刪時,貴行以書面、法令允許之方式或其他經貴行同意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但下列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前六十日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並於該書面或電子文件以顯著明確文字載明其變更事項、新舊約款內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