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汽修/外送/生活餐飲/精選商場/十大樂園
活動期間
2024.7.1~2024.12.31
活動內容
精選通路單筆一般消費800元(含)以上且申請電子帳單,完成登錄後,桃園市市民卡聯名卡享5%現金回饋(加油類3%)/桃園市認同卡享3%現金回饋,每戶每期帳單回饋上限300元。
精選通路:
- 生活餐飲: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達美樂、星巴克、路易莎
- 加油/汽修:不限加油站品牌(加油類消費)、汽車保養
- 外送平台:Uber Eats(限帳單明細為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
- 機場捷運沿線及桃園精選商場:台北京站、微風(台北車站)、宏匯廣場、三井OUTLET(林口)、環球購物中心(桃園A8、A19及林口A9)、台茂購物中心、華泰名品城、大江國際購物中心、統領廣場、新光三越(桃園站前)、遠東百貨(桃園)、SOGO(中壢)、11.1新增新竹巨城
- 全台十大樂園(限現場刷卡):桃園XPARK、九族文化村、麗寶樂園、小人國、小叮噹、六福村、劍湖山世界、義大世界、遠雄海洋公園、屏東海生館
- 係依據國際組織所定義之行業代碼來認定,各指定通路均限本行系統可判定之商店代號及名稱,依信用卡帳單入帳顯示名稱為準(例:生活餐飲通路之特店,如為百貨內之商店櫃位,因請款時是以百貨名稱顯示,將無法判斷為生活餐飲通路之特店,加油類中油Pay儲值交易,因請款時為非油品行業代碼,故不納入回饋範圍),如帳單顯示非前述指定名稱,恕無法事後補回饋。(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或有相關消費未能正確列入指定消費類別計算,則以一般消費類別回饋紅利)。
- 生活餐飲通路限獨立門市,不適用於百貨量販等商場之門市櫃位,限信用卡交易,電子票證消費及自動加值交易不適用。
- 部分精選通路需透過請款關鍵字判斷,若無法判斷者將不予回饋,如顧客於A商店使用電子支付掃TWQR支付,帳單摘要「〇〇〇(電子支付機構名稱)TWQR跨機構購物交易」,因無A商家名稱,本行無法判斷,故不予回饋。
- 申請電子帳單需完成信箱驗證成功,且不可紙本帳單與電子帳單同時併行,恕無法追溯申請電子帳單前之本活動回饋,如中途取消電子帳單服務者將無法續享本活動回饋。
- 特店分期付款交易不給予回饋,分期付款交易(非特店分期者)以該筆分期總額計算。
- 一般消費(正、附卡合併計算),本行所稱之「一般消費」,係排除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消費、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全支付(PX pay plus)之全聯福利中心消費/超商消費/生活繳費、全盈支付(全盈+PAY)之超商消費、icash Pay之超商消費、LINE Pay繳納之電信費、繳納各項政府規費、公務機關費用、公立醫療機構費用、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醫指付APP、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如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遠通電收等)、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公/私立醫療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自動加值金、稅款、基金、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如eToro…等)之交易款項、學費、公用事業費、路邊停車費、語音網路繳納各項資費、預借現金、年費、違約金、爭議款、帳務調整金額、各項手續費及利息等帳款,如有退貨將予以扣除。一般消費定義依官網最新公告(請點選)為準。
- 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需於活動期間登錄後始享有回饋資格(活動期間限登錄2萬名,額滿將關閉登錄),恕不回溯。正附卡合併計算,依每期帳單內之精選通路消費金額結算,惟不得與持卡人其他卡種合併計算。
- 當期帳單認列消費為當期帳單結帳日前已入帳之消費,惟消費可能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導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最終以當期實際請款入帳金額(即當期帳單所列之消費)為準。
- 現金回饋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將無條件捨去。每月21日至月底前(遇假日遞延)結算前期帳單本活動回饋項目,並於月底前執行現金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列示。刷卡金僅適用折抵刷卡消費,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退貨交易時,該筆款項將列為當期負項交易,已取得之刷卡金將自次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持卡人若於回饋時有下列情形者:申請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取消交易、申請退貨、或為虛偽交易,或有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即喪失回饋資格。
- 本活動限量2萬份,額滿另行公告。第一銀行擁有本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並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回饋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