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期O利率O手續費
◆免來電申請,不限商店
單筆刷卡消費金額滿新臺幣1,000元(含)不限地點立即分期。
(不適用預借現金、基金、公用事業費用、路邊停車費等交易)
◆期數自由選擇,自動分期
3~12期任您選擇,愛怎麼分就怎麼分(無約定者,一律分為6期)。
◆3期0利率免分期利息
自動分期設定3期,前3期享0利率免分期利息;設定4~12期,享有最後3期0利率免分期利息。
◆依約定分期年利率13.88%方式,各期分期利息按剩餘本金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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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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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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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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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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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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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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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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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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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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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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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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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分期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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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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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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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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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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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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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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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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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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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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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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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最低分期本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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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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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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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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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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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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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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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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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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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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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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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費用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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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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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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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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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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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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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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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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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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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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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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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由你分期卡」約定分期期數為 6 期,當新增消費 NT$1,200 一筆交易且均符合分期交易原則時,應繳金額如下:
第一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分期利息為14元;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14元;
第二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分期利息為12元,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12元;
第三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分期利息為9元,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09元;
第四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不收分期利息,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00元;
第五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不收分期利息,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00元;
第六期帳單入帳200元,該期不收分期利息,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為200元。
註: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3年12月22日。
◆可提前償還已分期未入帳之剩餘款項
持卡人欲提前償還已分期未入帳之剩餘金額,須來電提出申請於獲准後始可提前償還所有未繳期數之分期金額,於提前償還時,不另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惟不享有由你分期卡3期0利率之優惠且不退還已支付之分期利息。
按此下載:變更期數同意書(PDF)
按此下載:由你分期卡.消費自動分期約定事項(PDF)
- 「由你分期卡」(含正、附卡)新增之刷卡消費交易(含一般消費,但不包含預借現金、基金、已辦理消費分期付款業務(但由商店自行按月分次請款之交易除外)、相關法令所禁止分期之業務或經發卡機構公告禁止分期者,得設定3~12期分期期數,由發卡機構依持卡人同意設定之分期期數(每月至多變更乙次)自動分期,惟臨時額度不適用。如持卡人未設定或設定分期期數不符發卡機構規定期數限制者,一律由系統設定為6期。本自動分期專案之消費金額除以分期期數後,無法整除之餘額,將併入該筆消費之最後一期一期收取。
- 「由你分期卡」之每筆分期交易金額係以全額方式索取授權並佔用持本人信用額度,一經核准,將不得取消、變更分期金額、分期期數或更改為其他分期付款專案。信用卡分期付款不得超過持卡人信用額度,故若該筆擬分期消費金額超過信用額度(若有其他分期專案尚未全部結清時,未結清部份仍會佔用個人可使用信用額度),將改為整筆一次付清入帳,恕不適用自動分期約定。
- 以「由你分期卡」刷卡消費之分期交易,每期應繳付之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逐月列入信用卡帳單上,首期入帳日為分期刷卡交易日之次一期。
- 刷卡消費經發卡機構自動分期後,若該筆交易發生全額或部分退貨,持卡人應於帳單繳款截止日前致電發卡機構客服,申請將該筆帳款之分期交易提前結清否則該筆分期交易(含所生利息)將可能如期出帳至分期期數結束。
- 若欲取消或變更原來自訂的「分期期數」,須向發卡機構索取「由你分期卡變更分期期數申請書」填寫或自行使用發卡機構自動化設備(如語音服務)辦理變更(但每月以變更乙次為限),以發卡機構收到持卡人申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後生效。生效日後之消費交易,適用新約定之分期期數自動分期。
- 「由你分期卡」刷卡消費之交易併入每期消費帳款通知單(信用卡帳單) 每月帳單最低應繳款計算。持卡人同意若每月不足清償「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得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依議定循環利率計收遲延期間之利息(起息日為當期繳款截止日),並另計收違約金。
- 發卡機構保留「由你分期卡」之消費分期核准與否及分期期數及分期利率調整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