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公告內容
自2023/1/1起,調整信用卡支付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如:eToro及具有相同交易模式之境外投資交易平臺)交易之權益如下:
- 該等交易款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須計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
- 該等交易款項不提供現金回饋、紅利點數、使用紅利點數折抵及不接受信用卡代墊消費帳款分期業務申請。
- 該等交易款項需於信用額度內進行交易,且不得作為申請臨時及固定信用額度調整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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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以信用卡支付「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以信用卡交易之金融商品」
請勿以信用卡支付「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以信用卡交易之金融商品」
親愛的客戶:
提醒您!請勿透過未經本國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交易平臺(如:eToro及具有相同交易模式之境外投資交易平臺)或非本國合法之證券期貨業者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包含但不限於股票、期貨、選擇權)等金融商品,以免發生交易或投資糾紛時,無法獲得保障。
為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以信用卡交易之金融商品,持卡人應注意不得以信用卡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