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外幣實體店家簽帳回饋
活動期間
2025.1.1~2025.6.30
活動對象
個人鈦金商旅卡持卡人、雙幣卡持卡人
活動內容
海外外幣實體店家消費最高2.8%現金回饋無上限
- 海外外幣消費1.5%
- 海外外幣實體店家加碼禮0.8%
- 海外外幣實體店家電子帳單加碼禮0.5%
※符合海外外幣消費1.5%定義:該筆交易請款時,消費地或商店之國別碼為國外(非台灣),且為當地幣別(非台幣),海外外幣「網路交易」及「海外外幣實體消費」都適用。
※符合海外實體店家加碼禮0.8%定義:該筆交易須為面對面交易,「網路交易」不列入消費回饋計算,且請款時消費地或商店登記之國別碼為消費地或商店之國別碼為國外(非台灣),且為當地幣別(非台幣)。
※符合海外實體店家消費電子帳單加碼禮0.5%定義:限定使用電子帳單,紙本帳單併行者不適用。
※外幣消費係指於國外交易並以外幣結帳者,若國外交易以新臺幣結帳者則不適用本活動。
1. 本活動僅適用於活動期間內於海外國家新增一般消費,且該筆交易無退貨退款或其他爭議者,一般消費定義以本行公告為準。
2. 符合海外外幣消費1.5%回饋定義:該筆交易須符合一般消費定義,請款時消費地或商店之國別碼為國外(非台灣),且為當地幣別(非台幣),海外外幣「網路交易」及「海外外幣實體消費」都適用。
3. 符合海外實體店家加碼禮0.8%回饋定義:該筆交易須為面對面交易,「網路交易」不列入消費回饋計算,且請款時消費地或商店登記之國別碼為消費地或商店之國別碼為國外(非台灣),且為當地幣別(非台幣)。
4. 符合海外實體店家消費電子帳單加碼禮0.5%回饋定義:
(1)限定使用電子帳單,倘紙本帳單併行不適用。
(2)活動期間申請電子帳單者(含活動期間前已申請且未取消者),當月始符合回饋資格,恕無法追溯申請電子帳單前之本活動回饋,如中途取消電子帳單將無法續享本活動回饋。舉例:原為紙本帳單,10/15申請電子帳單,消費日為10/1-10/31可符合資格,恕無法追溯9月消費之回饋。
5. 活動採按月回饋,海外外幣消費1.5%現金回饋採當期回饋直接折抵消費,海外外幣實體店家加碼禮0.8%現金回饋及海外外幣實體店家消費電子帳單加碼禮0.5%現金回饋採次期回饋直接折抵消費,刷卡回饋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系統計算雙幣卡海外外幣回饋,先以當日匯率檔換算約當臺幣金額後,再採前述方式計算海外外幣回饋金額。
6. 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
7.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且不得與其他卡種合併計算。
8. 現金回饋僅適用折抵新增一般消費,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如回饋6個月內未折抵刷卡消費,則本行有權將刷卡金收回。退貨交易時,其已回饋之刷卡金將於實際退貨交易之次期帳單上,列入收費款項收取。
9.持卡人若於回饋時有下列情形者:申請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取消交易、申請退貨、或為虛偽交易,或有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即喪失回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