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公告內容
自2025年1月1日起,本行信用卡/簽帳金融卡「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修訂如下:
- 信用卡預借現金、年費、違約金、爭議款、帳務調整金額、各項手續費及利息等帳款。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 (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 )。
-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消費。
- 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全支付(PX pay plus)之全聯福利中心消費。
- 超商消費、生活繳費、全盈支付(全盈+PAY)之超商消費、icash Pay之超商消費。
- LINE Pay繳納之電信費、各項政府規費、公務機關費用、公立醫療機構費用、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醫指付 APP、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 (如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遠通電收等 )、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公/私立醫療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
- 自動加值金、稅款、基金、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如eToro…等)之交易款項及費用、TikTok平台交易、學費、公用事業費、路邊停車費、語音網路繳納各項資費。
- 一般消費之取消交易、退貨。
- 部分歐洲地區國家實體商店消費(註),但持Glory+世界卡、義享世界卡、個人鈦金商旅卡、雙幣鈦金商旅卡、個人御璽商旅卡、桃園市市民卡聯名卡、桃園市認同卡之消費則不在此限。
註: 部分歐洲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及英國等國家。上述國家若有異動,依本行官網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