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刷3筆滿千元享好禮多選一(每月領券)
當月刷3筆滿千元享好禮多選一(每月領券)
活動期間
2026.7.1~2026.12.31
登錄期間
指定日7/15、8/14、9/15、10/15、11/13、12/15上午10點
活動對象
iLEO信用卡持卡人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當月iLEO信用卡刷3次單筆滿千元一般消費,且申辦本行帳戶扣繳與電子帳單,領券享好禮多選一:限量3000名
| 好禮項目 | 現金回饋 | 回饋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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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指定數位訂閱
※限Netflix、Disney+、YouTube Premium、ChatGPT、
Gemini、Perplexity、NotebookLM、Canva、Claude、 Gamma、Speak AI |
5% | 200元/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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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指定平台
(momo/蝦皮/酷澎/klook/kk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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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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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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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抵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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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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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次/每月 |
※領券路徑:iLEO APP>活動登錄> ILEO信用卡優惠專區/領券
- 本活動正卡持卡人需申辦本行帳戶自動扣繳卡費與電子帳單。紙本帳單併行不回饋。
- 本活動正、附卡消費歸戶合併計算,每月限正卡持卡人登錄乙次,請於指定時間登錄,未於期間內完成登錄者將不符合回饋資格,恕不另行通知。每正卡持卡人限贈乙份,且每戶限選擇一次品項,選定後不可變更。
- 本活動每月限量,每戶每月限領券乙份,請於指定時間領券,未於期間內完成領券者將不符合回饋資格,恕不另行通知。每戶限選擇一次品項,選定後不可變更。
- 如額滿一銀得關閉登錄功能。若於獲得本行回饋之刷卡金後辦理退貨退款,本行得不需通知逕行取消持卡人之回饋資格,並於信用卡帳單扣除已回饋之刷卡金。
- 本活動回饋不適用分期付款交易(含iLEO零利率分期、消費分期);「一般消費」之定義及排除項目,悉依本行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
回饋僅計算活動期間內之一般消費,並須扣除退貨、取消交易及其他負項交易金額;凡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刷(含部分退刷)、授權失敗、未完成清算或未成功入帳之交易,均不列入計算範圍。如交易後續辦理退貨或退款,本行得將該筆金額列為當期負項交易,並於帳單中調整或扣回已提供之回饋。活動期間內之交易,如發生逾期未繳、帳款爭議或因爭議款項而暫停付款等情形,該等交易不列入合格交易計算範圍。
- 好禮一【當月指定訂閱制5%回饋】:
- 限使用iLEO信用卡消費或於App內使用該卡加入Apple Pay、Samsung Pay和Google Pay綁定iLEO信用卡付款之消費且每月透過本行APP完成登錄。
- 每戶每月限領券乙次,請於指定時間領券,未於期間內完成領券者將不符合回饋資格。
- 以領券當月指定數位訂閱制之累積消費金額合併計算並乘以5%,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每戶每月回饋上限200元,於次期帳單回饋供刷卡消費折抵,不適用溢繳款範圍及兌換現金、商品或轉讓予他人。
- 好禮二:【當月指定平台3%回饋】
- 領券當月合計momo/蝦皮購物/coupang酷澎/klook/kkday之累積消費金額合併計算並乘以3%後,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每戶每月回饋上限200元,於次期帳單回饋供刷卡消費折抵。
- 本活動分期加碼贈可使用單筆一次付清或使用聯合信用卡中心商店分期。另iLEO信用卡自動分期功能不適用。
- 本活動可併入其他網購/旅遊活動回饋計算。 限量刷卡金贈送,本活動符合門檻者之刷卡金由本行於當月活動結束後45天內匯入持卡人信用卡帳戶,逾期6個月未折抵刷卡消費則本行有權將刷卡金收回。
- 好禮三:【Uber 抵用券】
- 本活動「Uber抵用券」符合資格卡友次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以簡訊寄發Uber Eats優惠序號。序號限發送至正卡人留存於本行之手機號碼,恕無法要求發送至其他手機。贈送之優惠須於發送後之30天內須兌換完畢,逾期失效(如2026.8.29 發送簡訊之兌換效期為2026.9.30 11:30pm前使用完畢)。
- 本抵用券係由第一銀行信用卡處贈與,限於 Uber App 使用,恕不提供紙本券,本抵用券僅限 Uber 個人帳戶使用,企業帳戶不可使用此抵用券。一組抵用券序號限一 Uber 個人帳戶兌換,一經兌換恕無法取消或修改。
- 本抵用券優惠內容依抵用券所顯示優惠為主,需於使用期限內使用完畢,如消費超過抵用券額度,Uber將以該名用戶的預設/選擇的付款方式結清差額。
- 本抵用券不得轉讓,僅限兌換之 Uber App 帳戶持有本人使用,不能要求兌換成現金、出售、分享、退還或其他用途,如經發現並證實,該抵用券將予以取消處理。
- 本抵用券可與 Uber目前進行的其他活動優惠序號併用。優惠適用地區: Uber平台 - 台灣營運地區。
- 關於Uber App之問題,請利用 App 內建幫助功能回報問題。如遇有關使用本抵用券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議,請先洽Uber尋求解決,相關規範辦法請詳見Uber官網【求助中心】。
- 本活動限收到簡訊卡友,轉寄無效。
- 本活動回饋採合併計算,於符合資格後列示於次期帳單供折抵刷卡消費使用;回饋金不得折抵溢繳款,亦不得兌換現金、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回饋金使用期限自最終符合資格交易日起算12個月,逾期未使用將自動失效。
- 本行保留隨時變更、暫停、終止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